财政透明度即向公众报告公共财政状况的全面性、清晰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其对于实施有效的财政管理和问责至关重要。财政透明度帮助确保政府在做出经济决策时准确了解自身的财政状况,包括政策变化的成本和好处,以及公共财政的潜在风险。它还向立法机关、市场和公民提供对政府进行问责所需的信息。提高财政透明度还有助于提高一国财政计划的可信度,并有助于巩固市场信心和改善市场对财政偿付能力的看法。
《财政透明度准则》根据各国在财政透明度四大支柱下的实践情况,将其区分为“基本”、“良好”和“先进”三个级别,以讨论不同国家在该领域的能力差异。这四大支柱包括:
1. 财政报告,其应提供与政府财务状况和表现相关的全面、及时和可靠的信息。
2. 财政预测和预算编制,其应明确说明政府的预算目标和政策意图,并对公共财政作出全面、及时、可信的预测。
3. 财政风险分析和管理,其应确保披露公共财政风险,对其进行分析和管理,并确保公共部门的财政决策得到有效协调。
4. 资源收入管理,其应为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承包流程、税收征缴和开采利用提供一个透明框架。
IMF《财政透明度手册》的第一卷涵盖了前三大支柱。它提供了有关实施财政透明度支柱的实用性指导以及世界各地的实践案例。第二卷则涵盖了自然资源的相关内容,即将发布。